因為最近的性侵新聞,想知道為什麼有“人“犯了罪還可以這麼囂張,因此查了一 下算是他“前輩“的資料~
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BC%B5%E4%BD%9C%E9%A9%A5
(可以直接滑到最下面“性侵案件“那一欄,其他都不值得看)
這簡短的5行描述,一開始就已罪證確鑿(已經驗出精液DNA在女方體內),還是可以這樣無恥無賴,從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到最高法院一再上訴,一再堅持自已無罪,就這樣耗2年才入獄。
一個人明確地犯下罪行,加諸痛苦與暴力於他人的身心靈上,然後還可以連續2年堅持自己無罪。再看看他的刑責,依法可處3-10年,法官明顯已經輕判3年,還不知足一再上訴。雖然沒有打過什麼要進法庭的官司,但可以確定面對法庭就是一再地說謊,也是對受害者的一再折磨。由此可知,台灣的法官的真的爛,如果我是最高法院的法官,看到如此無恥之徒,亳無悔意,一定加重罪責,直接判最重10年(10年其實也不算重,受害者一生都可能會被受影響,10年算什麼呢?)。
為什麼他們這些人敢如此囂張,因為他們懂得遊戲規則,懂得在業界裡他們的位置、資源與利害關係,瞭解他們週邊的人的鄉愿自私與軟弱,良知與道德值幾?瞭解即使是什麼電影圈大老也不會站出來說什麼,因為或許這就是一個共犯結構,他們覺得大家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幹的,我只是有樣學樣,何錯之有,我沒有錯,我只是運氣不好。
還有人討論什麼藝術歸藝術、什麼難以界定之類的蠢話,哪裡難界定,很簡單,你先學會如何當一個人再來討論你他碼的屎作品。
本來不想寫弄髒這裡,但真心希望這些亳無悔意的人都快點死。
滾回你家的地獄去。
看到某位女星要加害人“勇敢“面對,就覺得荒謬可笑。
這些人有龐大的資源,不需要勇敢,怎麼不對受害者說?
然而這是一場漫長的戰爭,我想這孬貨一定也會像他前輩一樣一直上訴,或是覺得這可是一個前輩開出的一條“新“路,前輩現在也活得很好,輔導金也垂手可得一切都沒有什麼不同,像是什麼事都沒發生過。
真的好希望法官重判,希望受害者能勇敢地堅持下去,早日走出傷痛。